學校安全處是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積極做好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一、及時傳達貫徹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的工作要求,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注重學生在校安全教育,加強遵紀守法、安全防范、飲食衛生和校規校紀教育。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突發事故搶險預案。
三、檢查督促學校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對學校的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檢查,有反饋,有整改。
四、定期開展校園安全檢查,排查校園圍墻、教學樓、大型體育器械、消防設施等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對本辦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五、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實行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
六、定期組織全體師生開展各種安全逃生演練,確保在突發事件中,能有效應對,力爭將損失降至最低。
七、加強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建立輔導老師崗位責任制,對學生課間活動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八、建立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加強保安的管理,建立訪客進出校園登記制度、學生上課期間離校登記制度。
九、遇到突發事件時,要及時趕到現場,組織人力積極穩妥地迅速引導師生撤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十、負責學校安全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