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制定和貫徹落實教學方面的規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關教學改革方面的意見和設想,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定校歷以及全校各類教學的實施性教學計劃、教師業務培訓計劃,審核匯總教學進程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三、協調各專業安排教師任課、調課、代課,建立正常的教學秩序,負責編制學校的總課表。
四、組織學生的考試、考核、質量分析、試卷收集與保存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和教學檔案。
六、做好學校教育教學研究課題的確定,切實抓好校內教育科學研究、試驗項目的落實、總結和成果推廣。
七、負責教材、教輔材料、征訂、招標、發放工作。
八、負責督查和考核各類教學工作落實情況。
九、對所有教學類教師月工作量和津貼進行統計核查。
十、職業技能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