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制度及相關招生文件。
二、負責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發展規劃,編制、報批、落實年度招生計劃。
三、負責協調、指導、組織招生宣傳工作及招生市場維護工作。
四、負責招生團隊的引進組建培訓指導。
五、負責招生區域公平公正的合理劃分。
六、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多渠道宣傳學校辦學優勢及特色;編印招生簡章及相關宣傳材料;舉辦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活動;參加有關機構及部門組織的招生咨詢活動;接待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來人或來電咨詢。
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政策信息搜集整理與招生錄取工作。
八、協助教務處、學生處做好新生報到、生源信息分析、統計、管理。
九、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新項目的研究與開發。
十、負責制定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政策、制度及相關就業文件。
十一、協助做好畢業生就業信息搜集、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就業推薦、就業市場開拓與就業基地建設。
十二、負責編制、審核、報批、執行畢業生就業計劃,做好畢業生派遣工作。
十三、負責對企業、畢業生及家長的就業滿意度調查。
十四、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新項目的研究與開發。
十五、負責落實校內外招生與就業工作的業務培訓及與兄弟院校的經驗交流。
十六、負責招生與就業過程中信訪與投訴管理工作。
十七、積極貫徹學校質量管理體系標準,按時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負責本部門目標的策劃和方案的實施工作。
(2)負責體系文件、記錄的保存和管理。
(3)負責本部門產生數據的匯總及提供管理評審所需的本部門的資料。
(4)負責對涉及本部門的不符合項采取的糾正和預防措施。
(5)參與內審和管理工作。